专栏·跟进一点:如果这是一个封杀令。
林杨枫
071005E1YH02
之前曾听过乐捐不乐捐的课题,当时来不及反应,这次想
针对这个问题跟进一点。
有人坚持乐捐是要快乐才捐。个人认为那其实是现场有人
持着捐款箱,看到你有福气像是可乐捐的人而趋向你要求
乐捐;你快乐就给钱,不快乐就走远一点,不管是视而不
见或借尿遁,绝对没有人会怪你。
至于征求而来的捐款则另当别论。因为有人负责向你征求
,经你同意后才记录在案,一般上是会列入征信录内,进
而对报界发布。答应捐款后没有兑现则是厚颜无耻,言而
无信的作法,与乐捐是两回事。
答应捐款后却诸多理由的人,除了把向你征求的人当着傻
瓜之外,也愚弄了当时尊敬与相信你的人,包括为你安排
仪式,给你宣传的各相关单位。
对于这类人,本就不应再找他捐款。安排仪式的单位,给
他宣传的单位都不应再给他机会,避免他继续捐而未付。
偏偏华社经常姑息养奸的作法就让这类人继续沽名钓誉。
建议征信录内有应付未付,之前名字已刊报却仍未兑现捐
款者,一律封杀!如果这是一个各造都认同的封杀令,就
没人敢再玩弄华社,也没有人会再上当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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